我县新农合筹资标准提至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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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6日发表
本网讯(穆运炬):日前,笔者从2008年全县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起,我县“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位农民90元(其中各级政府负担80元,农民个人负担10元)。
新农合补偿方案将予近期调整到位,住院大病补偿比例将进一步提高,住院参合农民平均住院补偿率将达到50%以上。同时,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新农合”补偿药品目录,提高利用中医药治疗的补偿比例。在补偿模式、补偿水平、合理用药、慢病补偿及二次补偿等方面将进一步规范。
今年,我县还将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县合作医疗监管部门将强化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特别是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监管和费用控制,实行主要病种平均住院费用公示制度。制定出台《兴山县“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办法》,并对县内所有“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实行末位淘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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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22:38:3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