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项目916事故调查结果公示
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安监总厅统计〔2016〕80号)的要求,现将隆林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项目“9.16”事故调查结果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2019年11月22日-2019年11月28日)。
2019年9月16日18时20分,隆林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项目施工地现场管理人员发现有人倒在推土机的驾驶室右侧履带上,待到场的多部门排除现场安全隐患后,消防部门和120急救人员及时将该司机救出并在现场组织抢救,并将其送往医院抢救,但已无生命体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安监总厅统计〔2016〕80号)有关规定,自治县及时成立隆林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项目“9.16”事故调查组调查,形成《隆林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项目“9.16”事故调查报告》,经上报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认定“9.16”事故是一起非生产安全意外事故。对该事件调查结果的定性如有异议或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并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隆林各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电话: 0776-8208010
地址:新州镇民生街隆林职业中专往下20米自治县应急局
邮政编码:533400
隆林各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11月22日
(联系人:谭磊,联系电话:189****7437)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