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空经济区发展中心环境检测报告的公示
Admin - admin
于2022年11月03日发表
根据《山东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济南临空经济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018年12月)文件要求,需对临空经济区的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噪声开展***监测工作。结合上述要求,委托有资质第三方监测单位对临空经济区开展了针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噪声五大项的现状环境监测工作,2022年10月份全部完成并出具了监测报告。按规定完成了原《规划***环评报告书》里面的监测工作,现将监测报告予以公示,向社会公开。
济南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发展中心
2022年10月28日
附:济南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发展中心环境监测报告
临空经济区发展中心环境检测报告.pdf
编辑: 国显浩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05 18:27:1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