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象州县寺村镇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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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9月24日发表
因机构改革,为进一步规范我镇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率,象州县寺村镇便民服务中心决定于2020年10月30日启用“象州县寺村镇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
该枚专用章仅限于象州县寺村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中使用,不得异地使用或挪作他用。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由象州县寺村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负责日常管理。
特此公告。
象州县寺村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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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8 08:26:1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