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污染地块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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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9月13日发表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文件有关规定,我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动态排查。目前,我市未发现污染地块。
特此公示。
崇左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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