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江州区审计局对江州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门诊综合楼装修项目工程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通知
崇左市江州区审计局
审计通知书
江审通〔2021〕3号
崇左市江州区审计局对江州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门诊综合楼装修项目工程
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通知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医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江州区本级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江政办发〔2021〕8号)的要求,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9月3日起,对你单位负责建设的江州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门诊综合楼装修项目工程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含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 长:黄云胜
审计组成 员:冼小茹(主审)、何剑光(兼廉政监督员)、颜健祯、罗春毅、陆毅、周爱乐等。
***:1.承诺书
2.被审计单位需向审计组提供的有关资料
3.审计通告
4.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5.崇左市江州区审计局关于反馈审计组廉洁从审和文明审计情况的函
6.被审计单位监督和评价表
崇左市江州区审计局
2021年8月30日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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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单位名称 | 法人代表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条、第三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在审计期间,我单位愿意积极配合,并提供下列资料: | |||||
资料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内容 | ||
帐簿 | |||||
报表 | |||||
凭证 | |||||
其他资料 | |||||
备注 | |||||
我们承诺:以上资料为我单位年月日至年月日财政财务收支等全部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如发现有虚假、隐匿的资料,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 |||||
主管领导签字日期: | 单位盖章:年月日 | ||||
财务负责人签字日期: | |||||
承诺书***:
承诺单位提供审计资料清单
资 料 名 称 | 数 量 | 内 容 |
共 页 第 页
承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2
被审计单位需向审计组提供的有关资料
一、需提供资料
(一)工程项目总结、汇报及相关会议文件、项目基本情况说明等资料。
(二)工程项目建设立项、报建等审批文件(如项目立项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初步设计审批、开工审批等相关文件),以及资金下达、投资融资等文件。
(三)工程建设的征地拆迁、招投标文件、勘察资料、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竣工图、审图资料、图纸会审和设计变更资料(含电子资料)、招标上限控制价、工程合同及协议、变更签证、竣工验收报告、交付使用清单、经财政评审的预算增加文件、进度款支付报表、工程结算资料(含电子文件资料)、相关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资料。
(四)工程财务凭证、账簿、报表、科目余额表、财务电子数据等。
(五)审计过程中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的资料。
二、其他说明
其他未详尽材料,审计组根据后续工作需要再列出清单进行资料交接,请贵单位在收到审计通知书后三日内将相关资料的电子版、纸质版(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提供给审计组。
审计组联系人:冼小茹 电话号码:0771-7828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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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江州区本级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江政办发〔2021〕8号)的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9月3日起,对江州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门诊综合楼装修项目工程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在审计期间,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人士来访、来函、来电,实事求是地向审计组反映该单位和有关人员执行国家财政、财务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审计组人员遵守廉政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并向江州区纪委监委驻江州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如实反映情况。
审计组组 长:黄云胜
审计组成 员:冼小茹(主审)、何剑光(兼廉政监督员)、颜健祯、罗春毅、陆毅、周爱乐等。
审计组工作地点:江州区丽江大厦7楼717室
审计组联系电话:0771- 7828990
江州区纪委监委驻江州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71-7833198
崇左市江州区审计局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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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二、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三、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四、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违反上述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江州区纪委监委驻江州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771-7833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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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江州区审计局关于反馈
审计组廉洁从审和文明审计情况的函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医院:
我局派出审计组于2021年9月3日赴你单位进行审计,为使审计人员认真执行审计规范,忠于职守,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请你们对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在审计期间廉洁从审、文明审计的情况给予监督和作出评价,于审计事项实施结束后5日内,填写《被审计单位监督和评价表》,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寄送或用信封密封后由审计组送交江州区纪委监委驻江州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地址:崇左市江州区丽江大厦1220室(财政局),邮编:532200,联系电话:0771-7833198
审计组组 长:黄云胜
审计组成 员:冼小茹(主审)、何剑光(兼廉政监督员)、颜健祯、罗春毅、陆毅、周爱乐等。
崇左市江州区审计局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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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审计单位监督和评价表 | ||||||
序号 | 审计组和审计人员是否有下列行为 | 有或无 | 备注 | |||
1 | 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 |||||
2 | 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 |||||
3 | 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 |||||
4 | 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 |||||
5 | 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 |||||
6 | 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 |||||
7 | 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 |||||
8 | 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 |||||
审计人员突出的好人好事与存在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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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审计组及审计人员有何意见建议 | ||||||
综合评价 | 好 | 较好 | 一般 | 较差 | 差 | |
法人代表签字 | 单位印章 | |||||
联系地址 | ||||||
联系电话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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