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龙州县公益性岗位安置发放补贴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2号)文件精神,经审核给予已开发县级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谢敏等发放7月份补贴198770元,以下是对县级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发放补贴情况的公示,公示时间5日(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26日)。对给予县级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补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1年7月2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至县就业服务中心(直接送的以送到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邮编:532400,联系电话:0771-8830017)。
群众如实反映给予龙州县公益性岗位安置补贴对象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2021年7月份公益性岗位安置补贴发放表
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