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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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7日发表
根据中央、省、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要求,现将安排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7万元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7月5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2021年7月5日前向市农业农村局书面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如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必须签署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路268号,珠海市扶贫开发办公室,邮编:519000
联系人:张运平,电话:2236680,邮箱:zhfpxz@zhuhai.gov.cn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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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16:52:2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