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
(据晋城在线 7月8日)
日前,我市出台《晋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 对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该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制度,是落实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体现。
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主要包括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两项指标。要以满足城乡居民基本生活为原则,按照县(市、区)及以上政府制定的不同救助项目标准执行。
若申请人家庭存在拥有私家轿车等非基本生活必需品,近两年内购置商品房或者豪华装修住房,因***、吸毒或其它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以及为获取低收入家庭资格故意拆分户口、合并户口等7种情形,均不具备申请低收入家庭认定的资格。
低收入家庭资格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对申请家庭不按规定提供诚信申报承诺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定;已经认定的,取消其低收入家庭资格。(撰稿:窦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