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兵山市强化新建小区规范管理
调兵山市房产局采取措施,对新建住宅小区进行规范管理,杜绝弃管现象发生。
在小区建成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与物业管理办公室签订小区物业保障资金委托合同,并按一定比例交存物业保障资金,用于小区物业的未来保障;对符合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不符合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把前期物业委托给市政物业公司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应提供小区景观设计和综合管网设计方案。物业管理办公室在开发项目综合验收时,按照整体配套方案进行综合验收;新建小区在竣工验收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各个配套设施主管部门必须明确小区相关设施设备、相关管线及相连区域的维修养护责任,并将保修时间、保修内容、责权等内容以合同形式确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退还质保金前,需提供由物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保质期内小区公共设备、设施无工程遗留问题的相关证明材料;严格执行物业服务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同时,建立小区物业退出前三个月预先申报制度,建立物业管理保证金制度。
记者:张春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