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相关遴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办函〔2022〕175号)文件精神,我区2022年拟建设农业试验示范基地3个,推广应用农业绿色高效技术模式5项次。现将遴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业试验示范基地遴选要求
(一)遴选范围:在江夏区辖区范围内的农业技术推广单位及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业经营主体。
(二)遴选程序:申请认定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须在规定时间前向江夏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江夏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试验示范基地申报表》
2、项目实施方案(领导小组、示范任务、主推品种、主推技术、技术攻关、示范展示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或种养殖模式、实施内容及规模、进度安排)
3、基地示范带动效果明显。
4、围绕我区优势农业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基地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涉农科研院校(所)等技术支撑,有对口专家指导。
5、营业执照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填写《江夏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试验示范基地申报表》,准备申报材料,向江夏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经区农业农村局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实地考察,公示无异议后上会研究,审核通过予以确认,并签订协议,统一悬挂“农业试验示范基地标牌”。
(三)示范基地具备的条件:
1、示范基地应有一定连片规模;至少与1个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涉农科研院校(所)有效结合,发挥集成示范、推广应用、培训观摩作用;
2、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要成立工作小组,确定1名农业技术专家负责基地的业务指导工作,确定专人进行试验示范的记录、测产验收、总结等工作;建立生产记录和技术示范展示档案。
3、示范基地年度示范推广的优质绿色高效技术要结合《湖北省2022年主推技术指南》,开展好农民培训,现场观摩活动。积极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上传基地台账,发布基地工作动态。
二、农业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实施主体遴选要求
(一)遴选范围:在江夏辖区内的农业技术推广单位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遴选程序:申报单位向江夏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报材料,经区农业农村局考察考核合格后予以确认。
(三)遴选要求:围绕我区优势农业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结合《湖北省2022年主推技术指南》和《江夏区关于2021年农业主推技术指南的通知》,进行高效技术模式来示范推广。
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和农业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实施主体确定后,按照区级方案要求实施,经农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给予适当补助,补助范围主要用于基地运营,推广农业绿色高效技术模式所需的农资、试验设施装备等人力、物资投入。
三、申报时间:
2022年8月26日—8月31日
联系电话:88390762
江夏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26日
附:
《江夏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试验示范基地申报表》
《江夏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高效技术模式示范推广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