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
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动员大会精神和孙爱军市长的讲话要求,推进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市政府研究确定,用 10天时间(从2013年10月15日至10月25日),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完成“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请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8月 12日下发的《菏泽市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菏办发[2013]40号)和近日市编办下发的批复文件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组建审批服务科的部门。经批准成立审批服务科的部门单位,要将本部门单位承担的行政审批服务职能全部调整到审批服务科,明确审批服务科负责人,充实调整审批工作业务骨干到审批服务科,配备配齐履行审批工作的办公设施。将审批服务科整建制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工作窗口,将本部门单位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并充分授权到位。本部门其他科室机构,不允许再办理任何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二)加挂审批服务科牌子的部门。经批准加挂审批服务科牌子的部门单位,要将本部门单位承担的行政审批服务职能全部调整到该科室,充实调整审批工作业务骨干到审批服务科,配备配齐履行审批工作的办公设施,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挂审批服务科牌子,设立工作窗口,明确1名科室负责人作为工作窗口负责人,选配业务骨干在工作窗口上班。将本部门单位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并充分授权到位。本部门其他科室机构,不允许再办理任何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三)法律法规授权的单位。法律法规授权承担行政审批服务职能的单位,要以本单位的名义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工作窗口,明确 1名工作窗口负责人,选配业务骨干在工作窗口上班。将本部门单位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并充分授权到位。本单位其他科室机构工作人员,不允许再办理任何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四)派员常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单位。要以本部门单位的名义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工作窗口,将本部门单位的所有行政审批服务职能集中到 1个内部科室或机构,由该内部科室或机构明确 1名工作窗口负责人,选配业务骨干在工作窗口上班。将本部门单位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并充分授权到位。本部门其他科室机构,不允许再办理任何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五)纳入综合窗口的部门单位。要将本部门单位的所有行政审批服务职能集中到1个内部科室或机构,由该内部科室或机构明确1名工作窗口负责人或业务骨干,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综合工作窗口。将本部门单位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并充分授权到位。本部门其他科室机构,不允许再办理任何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由 3个部门或单位组成 1个综合窗口,实行轮流值班,每个部门单位人员在综合窗口值班 1个月,承担办理本部门单位的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和本综合窗口其他部门单位的咨询、受理通知工作。
(六)设立分中心的部门单位。由市政务服务中心适时加挂“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牌子,并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市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两集中两到位”工作。10月25日以后,市政府领导将召开现场调度会,核实查看各部门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对应将审批服务事项和审批工作人员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逾期不进驻的,或者是明进暗不进,继续搞体外循环的,一经发现,将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部门单位名单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15日
***: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部门单位名单(共62个)
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处、市港航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人防办、市畜牧兽医局、市地震局、市公路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国安局、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贸促会、市广播电视台、市残联、市老龄办、市旅游局、市农机局、市邮政管理局、市邮政公司、菏泽供电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市公交公司、市粮食局、市档案局、市人口计生委、市民族宗教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水产局、市无管办、市盐务局、市司法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处、菏泽检验检疫局、菏泽海关、市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