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全市民政工作改革与发展,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行政区划的管理工作,指导地名管理工作,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组织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及管理工作。
6.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和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管理工作。
12.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乡镇、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5.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市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市行政区划图。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9年天水市民政局有5家独立核算下属单位,分别是天水市救助管理站、天水市社会福利院、天水市儿童福利院、天水市殡仪馆、天水市墁坪安置农场。
二、天水市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年初结转结余1327.99万元,主要是天水市救助管理站、天水市社会福利院、天水市儿童福利院项目结转资金。
2019年度收入总计为6509.42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5366.44万元增加1142.98万元,增长21.3%。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6.4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300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8.71%。较2018年度决算数4743.65万元增加1682.77万元,增长35.47%,主要原因是天水市盘龙山殡仪馆和天水市社会福利院三无人员改扩建楼装饰装修工程款资金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20.8万元。
3.事业收入39.84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45.57万元减少5.73万元,减少12.57%,主要是本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的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减少。
4.其他收入23.08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捐赠收入等。较2018年度决算数577.22万元,减少554.14万元,减少96%,主要原因是财政盘活资金减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2019年末结转和结余1329.37万元,为2019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增加1.37万元,增长0.1%。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支出为6508.05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5409.93万元增加1098.12万元,增长20.3%。其中:
基本支出3273.41万元,占50.3%,较2018 年度决算数4567.55万元减少1294.14万元,减少28.3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后基本支出减少。
项目支出3234.***万元,占49.7%,较2018 年度决算数842.38万元增加2392.26万元,增幅283.99%,主要原因是盘龙山殡仪馆项目开始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6.42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4743.65万元增加1682.77万元,增长35.4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25.4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5.73万元,减幅5.9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0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98.5万元,增长172.2%。主要原因是天水市盘龙山殡仪馆项目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688.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7.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支出。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占0.05%,主要用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委组织部拨付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比2018年减少了8万元,减少80%,主要原因是天水市社会福利院标准化建设经费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09.71元,占95.1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人员工资和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3.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资金结转。比2018年6184.29万元减少了2674.58万元,减少4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人员划转。
3.卫生健康支出10.83万元,占0.29%,主要用于精神医疗卫生建设支出。比2018年14万元减少了3.17万元,减少22.6%,主要原因是天水市复退军人精神病疗养院划转天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该项经费减少。
4.城乡社区支出26万元,占0.7%,主要用于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比2018年37.26万元减少了11.26万元,减少30.2%,主要原因是市委组织部下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减少。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18万元,占0.19%,为调剂的社会保障支出。上年无该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4.65万元,占0.13%,为退休人员购房补贴支出。上年无该项支出。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7.96万元,占3.47%,为机构改革前购买应急物资支出,物资现已随机构改革转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80.83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372.11元。比上年减少2384.79万元,减少5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机构和人员划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23.5万元、津贴补贴306.49万元、奖金36.87万元、绩效工资16.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0.9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3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29万元、住房公积金18.07万元、离休费48.33万元、抚恤金25.6万元、生活补助430.59万元、救济费215.54万元、医疗费补助1.02万元、奖励金339.49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708.72万元。比上年减少1079.37万元,减少60.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机构和人员划转。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78.63万元、印刷费7.33万元、手续费0.08万元、水费7.23万元、电费32.03万元、邮电费9.7万元、取暖费121.54万元、物业管理费0.58万元、差旅费55.32万元、维修(护)费91.94万元、会议费2.98万元、培训费11.89万元、公务接待费1.28万元、专用材料费3.41万元、劳务费117.26万元、委托业务费18.69万元、工会经费12.6万元、福利费19.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6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5.5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34万元、专用设备购置7.18万元。
五、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32.47万元,决算2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天水市救助管理站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减少。与上年相比增加5.09万增长23.32%;增加的主要原因:天水市救助管理站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17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8年本单位车均购置费0元。
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费25.61万元,较上年17.9万元增加7.71万元,增加43.07%,变动原因为天水市救助管理站将业务用车费用统计入公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9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1.28万元,较上年3.37万元减少2.09万元,下降62.01%,变动原因为:接待次数、人数减少。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8批次,接待人次93人。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 2019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137.6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7万元,比 2018年减少532.23万元,减少82.31%。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费纳入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6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7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3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国有资产14633.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58.17万元,固定资产7177.49万元,无形资产0.17万元,在建工程5598.15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共涉及对专项工作经费1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资金592.43万元,其中评为优秀的项目13个,良好项目5个。完成了各项目年初既定目标,社会及群众反映良好。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金融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本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支出:指本单位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保障支出等。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备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本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本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天水市民政局及下属单位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zip天水市民政局(部门)2019年绩效目标评价公开表.rar天水民政局及下属单位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