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第三批以工代训补贴就业补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推动落实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和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的通知》(黔人社通〔2018〕399号)文件精神,我局积极落实以工代训相关工作,此次共有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以工代训补贴,现资料审查完毕并公示如下: 此次共计1家合作社(福泉市龙昌镇枫香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申请以工代训补贴,涉及120人次,符合条件120人次,补贴金额共计60000元。 此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4日)。对上述公示如有异议,可以向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反映或致电0854-2222854。 ***:2021年第三批以工代训补贴就业补助资金拨付汇总.xlsx 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