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法库县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公示
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沈阳市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促进农业农村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沈农发〔2020〕7号)、《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沈阳市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补助项目实施指导意见》(沈农产发〔2020〕102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沈阳市惠农政策第一批任务清单的通知》(沈农财发〔2020〕81号)和《关于印发2020年法库县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法农农发〔2020〕101号)有关要求,经公开申报、乡镇初审、委托第三方机构辽宁安永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对建筑物、设备投资和附属配套设备设施投资等进行评估,辽宁文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专项验收,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认定位于辽河经济区的辽宁傲农饲料有限公司续建项目符合政策补助标准,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10%补助,固定资产投资金额1006.36万元,补助金额为100.6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法库县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科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问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24-87112216
通信地址:法库县政务中心B区309室
邮政编码:110400
法库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