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县县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工程—大新镇垃圾处理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大悟县县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工程——大新镇垃圾处理场”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大悟县县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工程——大新镇垃圾处理场。
2、建设地点:大悟县大新镇孙家冲。
3、项目概况:大悟县县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工程——大新镇垃圾处理场位于大悟县大新镇孙家冲,原环评建设单位为大悟县城乡建设局,现大新镇垃圾卫生填埋场的运营权交由大悟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大悟县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为大悟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的二级单位,建设单位更改为大悟县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4)。工程占地面积为208亩。填埋场库容61.83万m3(填埋至120.00m高程时),服务年限为17年。环评中设计大新镇垃圾处理场垃圾处理能力90t/d,实际大新镇垃圾处理场垃圾处理能力90t/d。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于2013年5月开工,2015年8月竣工,2018年3月投入试运行。项目实际总投资6995万元,实际环保投资2967万元,占总投资的42.42%。
项目劳动定员17人,按照一班制(08:00~17:30),年工作365天。项目南侧为湖北荣太炊具有限公司,西侧为众鑫家园农家乐,东北侧为养猪厂。
受大悟县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孝感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承担了大悟县县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工程——大新镇垃圾处理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于2011年7月编制完成了《大悟县县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工程——大新镇垃圾处理场环境影响报告书》,2011年7月28日,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原孝感市环境保护局)以孝环函[2011]124号批复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2021年11月30日,大悟县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成立验收组,对大悟县县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工程——大新镇垃圾处理场竣工环境保护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参加验收的有大悟县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建设单位),会议邀请专家参加验收组的检查验收工作。
二、建设项目单位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大悟县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
2、联系电话:徐松竹 198****7122
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工作程序
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总量控制、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保措施)、得出结论、编写报告表、专家评审。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电子邮件或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2021年12月21日
大悟县县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大新)工程验收监测报告(公示版).pdf在线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