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全市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的公告
为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纠正荆门城区大型商场等存在明码标价不规范的问题,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价格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规范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活动。
一、标价方式
商业零售明码标价一般应当以标价签的形式,在销售商品的显著位置,醒目地标明商品名称、价格和计价单位。有产地、规格、等级、品质等要求的,应当同时注明。集贸市场销售鲜活农副产品可采用标示品名、单价、货签对位的简易方式进行标价。产地对品质和价格影响较大的,应当同时标明。服务收费明码标价,一般应当以收费公示栏(牌)的形式,具备条件的可同时使用收费手册、电子屏幕、社区网络、多媒体终端查询等方式予以公示。应当公示服务项目名称、服务的主要内容和收费标准等。属政府批准的还应当标明批准机关和文号。做到价目齐全、内容真实、标示醒目、字迹清晰。商品明码标价签不再标注荆门市物价局价格举报电话“12358”字样。明码标价除简易标价方式外,均应在标示价格的适当位置标明“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
二、规范内容
1.规范监制。经营者可根据需要,自行设计明码标价签和收费公示栏(牌)。印制标价签和公示栏(牌)前,应按要求报当地市场监管局价监竞争机构进行监制,经审核登记后,经营者方可印制和使用。报请审核所需提供的资料包括:申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标价签或公示栏(牌)式样等。
2.规范印制。市场监管部门只负责对明码标价方式进行审核、监制、备案,不具体参与印制、销售、购领行为。大型商业零售企业需大量印制商品标价签的,经当地市场监管局监制后,由经营者自行选择在社会印刷企业印制。由于小规模经营者对商品标价签用量不大,选择一家政府采购印刷厂(荆门伍欣印刷厂)印制,其在东宝区金城商厦对面体彩店、掇刀区南京路(运动公园路口)中4栋9号设点销售,经营者可就近购买。
3.巡查检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不定期开展市场巡查检查。不仅要对经营者涉及明码标价方面的问题进行告诫提醒,现场整改,而且要向经营者宣传价格政策,根据经营者实际,提出明码标价方面的可行性意见和建议。对拒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要依据《价格法》进行查处。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