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监局安监局召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专题会议(图)
10月9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宜府办发〔2012〕96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两节和十八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宜安监〔2012〕126号《关于开展烟花爆竹交叉安全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减少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保障国家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迎接党十八大的胜利召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宜昌市吉祥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及辖区内五家烟花爆竹配送站负责人在吉祥烟花公司召开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管理的专题会议。
在会议上,区安监局副局长任天林和综合股股长徐伟分别就文件精神与我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实际情况,从五个方面指出了烟花爆竹监管存在的问题。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市安监126号文件精神,提高安全认识。二是严格市场准入条件,贯彻实施烟花爆竹有关规定,对于大桥下、超市内的非法违规烟花爆竹经营点,要给予坚决清理,对道路两侧等重点地段的经营点要加强监管力度。三是强化源头管理,规范烟花爆竹市场流通秩序,所有烟花爆竹的配送必须由吉祥烟花公司统一配送,各配送站不得私建仓储,不得多送。四是各配送站必须在10月20日之前完成对各自分管零售网点库存状况的盘存,所有零售店存货不得超过5件,所有配送站库存不得超过30件,多出的存货必须退库。五是吉祥烟花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进库、入库、出库等环节的监管,建立流向登记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在今后的工作中,各职能监管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落实“打非”工作责任,强化各项措施,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对象的排查和检查,加强部门联合执法,采取高压态势,以烟花爆竹采购、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等环节为重点,切实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力度,大力整顿和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从严查处和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为全区的社会安全稳定作出应有贡献。
本网通讯员徐伟、张愉和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