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镇多举措推行农村阳光低保
本网讯(赵习凤、王从精):该纳入低保的贫困户一定要纳入,不符合条件的户坚决拿下来,一定要公平、公正。5月23日,南阳镇党委书记万茜在镇三级联审农村低保户会上再次作出强调。
一年一度的农村低保对象评审是一件关系民计民生的大事,也是广大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低保对象评定公不公正事关农村稳定大局。在今年农村低保年度评审工作中,镇党委多措并举推行阳光低保,从三个方面加快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国家帮扶资金发放到应该享受的困难群众手中。一是加强宣传,提高透明度。镇组建工作专班,深入村组召开群众会议,宣传政策,增强低保工作的透明度,给村民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二是注重基础,把好源头。认真组织家庭收入联合调查小组,准确核定家庭收入情况,并按照家庭收入的核定与家庭实际生活水平的评估情况确定低保对象,确定保障类型,按标施保,做到补差水平达到民生工程要求,做到无漏保、无人情保、无关系保现象发生。三是完善程序,规范流程。坚持个人申请、镇村核查、村级评议、县镇村三级联审的工作程序,对评议、评审、审批情况进行三榜公示,做到保障对象、保障标准、保障资金三公开。
据悉,南阳镇2012年新增农村低保对象67户113人,取消51户83人,续保417户772人,全镇应保对象535户1002人,每月补贴保障经费69585元,由于二、三类保障对象标准比上年有所增加,南阳镇2012年度增加保障经费10.83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