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多措施落实中央省委1号文件精神
本网讯(农业科):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1号、省委1号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多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加快全县水利改革发展问题,出台了《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兴发〔2011〕1号),对全县新时期的水利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出台了支持水利事业跨越式发展的具体政策和保障措施,为推动水利事业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加大对水利建设的投入。为做好水利项目的规划设计,从县财政解决200万元、从兴发集团国有资产收益中解决1000万元,共计1200万元用于水利项目的前期工作经费。为确保财政对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幅都有明显提高,进一步提高水利建设资金在县级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县财政每年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每年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城镇防洪排涝和水源工程建设;对公益性民生水利建设,继续采取“水利贷款、财政贴息、预算还本”的方式,加大资金投入;继续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作用,引导农民积极开展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严格征收、使用和管理。进一步加大水资源费、水利建设基金、水土流失防治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等水利规费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将水利建设基金和规费纳入预算管理,全部用于水利建设。
加强了水利队伍建设。为解决水利专业人才紧缺问题,去定招收了3名水利专业的本科生充实到县水利局,今年计划再从大专院校招聘4名毕业于水利专业的本科生,以加强水利队伍建设,为推动水利事业跨越式发展奠定人才基础。为解决乡镇水利机构人心不稳,工作积极性不高的问题,理顺乡镇水利水保中心的关系,改为以县水利局管理为主,接受乡镇双重管理,经费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划转县水利局考核兑现,建立了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乡镇水利水保管理机构,确保了基层有人管事,有事能搞好的新局面。
明确了全县水利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按照省委1号文件的要求,为推动全县水利事业跨越式发展,到2020年全县水利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基本完成“四大体系”建设。即基本建成防洪抗旱体系,县城和乡镇集镇、防洪保护区防洪能力明显提高,抗旱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建成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城乡供水保证率明显提高,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明显降低,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基本建成水资源保护和河流健康保障体系,主要水功能区水质明显改善,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基本建成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水资源节约和合理配置的水价形成机制基本建立,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基本形成。
科学规划了水利改革发展项目。为科学推进全县水利改革发展,我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遵循“人水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治水理念,紧紧围绕影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专班,认真编制了“十二五” 水利发展专项规划,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大力开展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总投资为16.67亿元,分年实施(含续建、拟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5处;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4处;天坑疏浚24个;排洪排涝工程4处;新建水库6座;引水工程1处;引水隧道23.2公里;新建堰塘50口、整修100口;新建抗旱水池2000口;新建雨水集蓄工程10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改造2处;新建灌区10处;节水灌溉工程6处;水源地保护工程10处;小流域治理工程4处;小水电以电带燃料25座;解决农村饮水安全5.24万人。二是完善服务体系。包括完善流域水利工程管理机构工作体系,理顺并强化乡镇水管单位的职能职责,加强水管单位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农民用水者协会,提高防汛抗旱指挥调度决策水平,健全推进水利信息化进程等多项非工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