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宝清电池储能站项目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宝清电池储能站项目位于宝龙街道,拟选址用地的管理线范围用地面积为3900.2平方米,现予公示。
一、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用地情况
宝清电池储能站项目均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第145号令)相关规定,该项目属允许进入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内进行建设的项目范畴。
二、现场展示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
(二)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大道与冬青路交汇处
(三)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清风大道27号
三、网上展示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四、公示时间
本次项目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0年8月8日至2020年9月7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本项目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公示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0年9月8日之前(若邮寄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来信请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006室,邮编:518172,信封上请注明:宝清电池储能站项目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众意见。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逾期视为无意见,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755-28900394,传真:0755-28900430
特此公示。
***:1.项目位置图
2.影像图
3.规划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0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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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置图.png
影像图.png
规划图.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