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书法律知识学习培训
3月22日中午12点30分,在区政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政务中心房管局窗口召开了《公证书》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专题会议。会议由房屋交易登记发证中心主任陈湧主持,局分管领导胡仲华副局长、产权市场科科长刘敏、登记发证中心副主任文健及登记发证中心20余名成员参加了学习培训。
会议针对前阶段工作中出现的《公证书》作为收件材料的争议问题,特意邀请了琴台公证处吴主任和贾主任两位专家现场宣讲《公证书》的相关法律知识和《公证书》的出具法律依据、程序、责任的归属及房屋交易收件中应该注意的公证问题和承担的责任。并对房屋交易登记发证中心工作人员提出的问题作出了详细解答。
会议上,胡仲华副局长对《公证书》作为收件材料的重点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警示登记中心成员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加强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