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罗田县生态环境分局到企业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是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责任主体,应当根据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需要,开展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对环境应急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负责。但是,许多企业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内容和规范要求以及备案流程不是很熟悉,如何规范编制预案成为企业的难题。针对这一情况,罗田县生态环境分局不坐等企业报送应急预案来备案,而是主动下沉到企业解决他们担忧的问题。
自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以来,罗田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祥春带领法宣股、综合股工作人员下沉到企业,先后到湖北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罗田县金诚矿业有限公司、罗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湖北三丰汽配有限公司、罗田县华兴石材有限公司、肖家坳加油站等11家加油(气)站现场指导预案编制、评审工作。每到一处,指导企业查找环境风险源和环境应急物资配备的不足;评审会上,帮助企业分析应急预案的不足之处,提出修改指导意见,详细介绍应急预案备案相关规定和流程。
通过罗田县生态环境分局的下沉指导,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质量得到了较大提高,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自主上报网络备案,如何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和进行备案不再成为企业担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