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淞区集中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
为汲取7.10校车安全事故教训,采取坚决有力措施防范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8月9日上午8点30分,由芦淞区政府牵头,组织全区所有校车及校车驾驶人在芦淞区政府院内进行校车及驾驶人排查,并邀请株洲市交警大队车管所技术专家逐车、逐人进行检查。分管交通安全的副区长陈湘伟、区政府分管教育的副区长曹运社,市交通局、区政府办、打非办、区教育局、区安监局、芦淞交警大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大京风景区和街道分管教育的负责人、安监站站长、配备有校车的幼儿园园长参加校车安全隐患集中排查工作。
排查现场,株洲车管所民警对芦淞区54台校车注册登记情况进行清查,查看校车注册登记是否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条款进行,对所有校车注册登记和核发校车标牌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排查清理、对校车驾驶人是否具有校车驾驶资格、幼儿园法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进行彻底排查。
对于车辆未按时年检、有交通违法行为尚未接受处理的校车,交警部门现场送达书面通知书,让单位负责人签收。对校车驾驶员未按时年审、不符合校车驾驶人资格条件的要求校方及时清退。对三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校车驾驶员,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责成解除聘用。对于未按规定办理校车标牌的要求立即停运,待办好相关手续后再恢复营运,争取在8月底开学以前办齐各种手续,为新学期校车营运创造环境。
通过对芦淞区所有校车开展一次集中摸底排查,相关部门详细掌握了校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以及交通违法情况,各部门按照一车一档、一人一档的要求逐一建立完善。
责任编辑:谭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