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江宁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224号提案的答复
苏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继续积极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建质〔2020〕46号)文件,建设单位应将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措施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纳入工程概算,并监督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具体落实。我区EPC项目2021全年78个标段,中标价合计186.21亿元。我局于2017年1月起致力于装配式建筑预制部品部件标准化实践,截至目前,累计新建装配式建筑1280万平方米,创建19个省、市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25个省、市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为推进装配式建筑预制部品部件标准化实践,我局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的领导下,共同编制了《工业化建筑标准化部品库研究与应用》,此标准已获批2022年度“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为后续省、市出台本地标准化部品文件提供了重要依据。
我局将继续统筹工程设计、招投标、施工等阶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工程建设过程中建筑垃圾的产生,积极推进EPC、PPP等新型建造管理模式,鼓励企业使用装配式结构、装配式装修、工具化设施、BIM数字系统软件等新技术在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中的应用。
二、继续积极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
我区于2019年12月印发了《南京市江宁区关于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实施细则(试行)》(江宁政办发〔2019〕177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明确成立“江宁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区城建局、区城管局、区规划资源分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房产局、区环保局等部门及各相关单位协同配合、有效联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2020年11月,我区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并印发了《南京市江宁区全装修房屋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规定(试行)》(江宁建字〔2020〕133号),在全市率先开展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全装修房屋范围内的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
我局将积极向上级部门沟通,继续完善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相关配套政策文件的支持,完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再生产品应用等环节标准,进一步完善行业监管措施,加强建筑垃圾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从整体上提升我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三、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项目落地
江南环保产业园批准的规划面积为1.94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34.5公顷,区域公共设施用地规模159.11公顷),规划空间为餐厨废弃物处理、污泥处置、分类拆解、建筑垃圾再利用等特定项目用地。目前,江南环保产业园建筑垃圾利用项目地块已符合城市规划,暂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地块土地合规问题是江南环保产业园实施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急需解决的首要问题。我局将积极配合区城建集团、滨江开发区等部门,加快江南环保产业园内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落地,稳步推进我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希望在今后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
联 系 人:徐文苏
联系电话:52706258
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