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国强参加市政府第九十四次常务会议
2月13日,市长暨军民主持召开市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常务副市长金中梁,副市长林丹军、傅利常、张伟亚、邵国强、胡国强、祝伦根、孙荣燕,市政府秘书长周剑敏参加会议。
会上,市政府常务会议与会人员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美园所作的关于行政诉讼法的讲座。2014年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进一步完善了行政诉讼管辖制度、行政诉讼证据制度等内容,对政府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顺应新法实施,政府要做到避免作出行政行为时“主要证据不足”、避免适用法律法规错误、避免违反法定程序、避免超越职权、避免滥用职权、避免明显不当、避免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暨军民指出,新行政诉讼法最大的创新在于立法宗旨的转变,更加突出了对公权监督和制约的保障,体现了从管理型政府向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转变的要求,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作为政府部门,要把依法行政的理念贯穿始终,不仅要遵守实体法,有良好的目的和动机,还要遵循程序正当,从源头防止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要做到既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通过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调动社会创造力;又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避免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的发生,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是市政府贯彻中央、省委有关决策部署和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依法行政的实际举措。据悉,为了加强政府部门负责人学法、懂法、用法的意识,市政府还将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
当天的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