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市地方煤矿日常安全监管主体单位和联系包保驻矿盯守人员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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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4月01日发表
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的通知》(矿安〔2021〕50号)要求,现将全市地方煤矿日常安全监管主体单位和联系包保、驻矿盯守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阜新市地方煤矿日常安全监管主体单位.xls
阜新市地方煤矿联系包保人员名单.xlsx
阜新市地方停产煤矿驻矿盯守人员名单.xls
阜新市煤炭工业转型发展局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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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9 18:19:0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