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市总河长市河长名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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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09日发表
根据《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中“河长制办公室应当将本级总河长、河长名单向社会公布”的规定以及《辽宁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强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辽河长办2021﹝9﹞号)中“各地区要按照分级原则,提请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显著位置公告河湖长名单”的要求,现将市总河长、副总河长及市河长名单予以公布。
阜新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
联系电话:0418-6526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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