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成立区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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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12日发表
根据民政部、交通部、国家工商局、国家质量技监局《关于在全国城市设置标准地名标志的通知》(民发[2000]67号)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工作,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社会经济发展,6月8日,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顺德区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何庆喜 (区政府);副组长:何惠和(区民政局);成员:卢英伟(市公安局顺德分局)、陈炳宜(区财政局)、周伯超(区建设局)、曾庆权(区交通局)、刘伯胜(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胡集勋(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区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林润江同志担任。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内,联系电话:22831137,传真:22831136。
(顺府办发〔2004〕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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