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化工等项目用地平整工程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珠江化工等项目用地平整工程 | ||
建设单位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 ||
工程地址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 | ||
招标内容 | 珠江化工等项目用地平整工程内容:拟将电厂用地内土方约2.2万立方运至珠江化工、砺锋化学、粤科京华等项目用地内,运距约6.5km,并对各项目用地进行场地平整,要求平整后标高达到黄海高程3.4米,场地表面覆盖一类土,平整度详按甲方要求施工,如发现外运土石方到其他地点,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结算及付款方式:按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大包干,无预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工程款。 | ||
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 工期 | 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15日历天 |
评标办法 | 最低价中标 | 包干价上限 | 494224元 |
招标条件 | 土石方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的企业资质 | ||
投标咨询电话 | 7268139 彭先生 | ||
报名须提供资料 | 1、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保证金(现金)40000元现场查验。 5、投标报价书(需密封并加盖法人公章)。 6、外来企业须出示本年度《珠海市外来施工企业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 ||
备注 | 1、 2010年11月24日14时港区三楼会议室现场报名、答疑;15:05开标。 2、 履约保证金40000元中标后当场交纳,竣工验收后无息退还。 3、 中标未能及时与甲方签订合同及中标人自已原因未能按期完成工程,以后将会被拒绝参加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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