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万吨年ABS树脂项目填海工程的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情况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印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规定,现对“40万吨/年ABS树脂项目填海工程”的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40万吨/年ABS树脂项目填海工程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内,申请填海造地用海面积为28.5335hm2,不占用海岸线。本项目将建设一套丁二烯装置以及ABS装置,一套10万t/a丁二烯装置和一套40万t/a的ABS树脂装置。工程投资总额为221765.66万元。
建设单位:
联系人:胡阳 联系电话: 0756-7268021
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工作程序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联系人:史女士 联系电话:020-89024336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程序与内容:
项目资料初步分析——现场踏勘及初步环境现状调查——识别主要海洋环境影响并拟定评价内容——建设单位发布公告收集公众意见——现状海洋环境质量调查和现场监测——污染源分析——海洋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保对策分析综合论证——编制海洋环评报告书简本——公示报告书简本并汇总公众意见——提出减缓海洋环境影响建议和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完成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主要是从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您认为本项目施工将给您带来哪些影响;您认为本项目运营对海洋环境有何影响;本项目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对本项目建设的建议和要求这几个方面提出自己的看法。
征求公众意见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家庭或单位地址,以示负责,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将对公众反映的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