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佛山市高明区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78号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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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住建函〔2018〕272号
对佛山市高明区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78号的答复
杜伯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建筑工地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建议》(第078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建筑工地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综合荷城街道办、杨和镇政府、明城镇政府、更合镇政府、西江新城管委会、区人资社保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自2016年实施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制度以来,通过我局和其它职能部门努力和密切配合,目前在建的建筑工地已基本实施了工人工资保证金、工人工资分账管理及工人实名制管理等制度,建筑工地的用工管理越来越规范,建筑工地劳资纠纷数量呈逐年下降的趋势,具体情况如下:
一、严格落实工人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佛山市高明区建设领域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我局将建筑工地工人工资保证金缴存作为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建设、人社及开户银行对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资金实施三方联合监管机制,确保专户专款专用,杜绝被随意挪用的情形出现。
二、在建筑工地严格执行工人工资分账和用工实名制制度。建立用工实际的花名册、考勤册和工资册等实名管理台账,工地开设工人工资专用账户用于工人工资发放,将工人工资与其它工程款分开银行账户管理,工人工资专用账户除发放工人工资外,不可以用于其它用途,不可以提取现金,只能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发放到工人手上。
三、强化监管,加强部门、镇(街)和西江新城管委会联动,强力推进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建筑领域恶意欠薪行为。今年3月份开始,我局在建筑工程领域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列为重点打击对象。区住建、区人社部门、各镇(街)和西江新城管委会在日常工作中加强联系,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密切配合,不定期开展建筑领域的联合检查执法行动,现场摸排各建筑工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现隐患,提前介入,及时处理,把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检查中发现的恶意欠薪行为,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对情节恶劣,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工人工资的犯罪行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形成打击合力。
四、加大诚信管理力度,对恶意欠薪的行为实施信用惩戒。对在建项目出现因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等原因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注册执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列入个人黑名单,期限为6~12个月。对于恶意拖欠工程款,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的企业,列入企业黑名单,期限为6~12个月。列入黑名单的个人和企业,将在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和佛山市信用办网站“信用佛山”进行公示,将在全市的市场准入、行政审批、资质审核、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给予信用惩戒,对其相应的行为予以限制。在此期间,企业只有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依法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及时全部清偿后,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才能提前解除相关限制。
部分工地由于落实工人工资分账管理不到位,工人工资纠纷时有发生,个别工地甚至出现借追讨工人工资为名实质解决工程款的案件,有些工地需要动用工资保证金才能解决工人工资问题。虽然我区因欠薪而需要动用工资保证金的建设工程数目极少,但出现较难解决的欠薪情况时,80万元的工资保证金确实难以满足处置需求。因此,杜伯雄代表提出“建筑工地工资保证金由原来的80万元封顶增加至200万元封顶”建议比较切合当前的实际,我局对此高度重视,并迅速联合区人社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处理。
我区建设工程项目日渐增多,如果“一刀切”提高全区所有建设工程工资保证金的上限,对建筑企业将造成较大负担,甚至影响企业壮大发展。前段时间,区人社、住建局等部门收集了镇街部门的意见,计划提请区政府对我区《建设领域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主要方向是:引入欠薪信用评级制度,对有欠薪情况建筑企业的新报建工程提高工资保证金上限;引入银行保函制度,减轻绝大多数守法建筑企业的负担。下阶段,在广泛征求意见后,区人社、住建部门将尽快按照程序上报提请修改。
为了加强建筑工地工人工资管理工作,今年,我局将推进以下工作:
一、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月报制度。发改、财政部门负责定期填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审批、资金拨付情况。住建、交通运输、水务部门负责定期填报本行业内在建工程项目落实实名制、工资保证金、工人工资分账管理、施工现场维权告示制度,及开展监督检查和督办欠薪案件的情况。人社部门负责定期填报本区域在建工程项目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制度,及开展监督检查和处理欠薪案件的情况。各单位填报的数据汇总后报送至市预防化解处置劳资纠纷联席会议办公室,作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的重要依据。该制度的建立,将进一步强化我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将会推进各项制度的落实。
二、积极推进和谐劳动关系样板工程项目创建工作,督促企业主动遵守和执行劳动保障、工程建设等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从今年开始,每年选取一定数量的在建工地作为创建示范点,对创建示范点的企业定期开展培训和业务指导,辅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对创建达标的项目颁发证书,对创建达标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依照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等规定予以诚信加分等奖励。通过开展示范点的创建工作,以点带面,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三、建立用工实名制管理系统,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为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管理。系统与各工程建设项目关联,并和省市级实名管理系统对接,实现全省施工现场人员信息互联互通。该系统的建立和使用,将有助于劳资纠纷的化解,校验项目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项目是否存在挂靠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审核施工企业差异化缴存工资保证金等,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欠薪事件的发生。
今后,我局将继续严格落实工人工资保证金制度、工人工资分账管理和用工实名制制度,积极推进建筑行业用工规范化管理,对建筑工地特别是发生过欠薪案件的建筑工地,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重点检查,实施联合整治,发现欠薪违法行为从速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权益,努力促进我区建筑工地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
2018年 7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