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美的明湖花园1512商铺34商铺5A区商铺5B区商铺15商铺门卫室B区一期1区地下室建筑方案修改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6〕142号
关于美的明湖花园1#~5#,1、2#商铺,3、4#商铺,5#A区商铺,5#B区商铺,15#商铺,门卫室,B区一期1区地下室建筑方案修改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总平面规划方案,现对美的明湖花园1#~5#,1、2#商铺,3、4#商铺,5#A区商铺,5#B区商铺,15#商铺,门卫室,B区一期1区地下室单体建筑方案修改(详见附图)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向我局反馈。
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新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美的明湖花园1#~5#,1、2#商铺,3、4#商铺,5#A区商铺,5#B区商铺,15#商铺,门卫室,B区一期1区地下室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以东、滨湖路以南、苏河路以西,丽江路以北
四、申报类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变更基本内容:
1. 原“B区地下室”更名为“B区一期1区地下室”。
2. 1# 1-2轴~1-8轴交1-G轴~1-L轴由原公共架空活动平台变更为物业管理用房。
3. 1#2#拼接位雨篷、3#4#拼接位雨篷增加造型柱。
4. 5# 5-3轴~5-13轴交5-A轴~5-C轴由原物业管理用房变更为架空活动平台。
5. 1、2#商铺,3、4#商铺,5#A区商铺,5#B区商铺,15#商铺沿街立面增设广告位。
美的明湖花园1#~5#,1、2#商铺,3、4#商铺,5#A区商铺,5#B区商铺,15#商铺,门卫室,B区一期1区地下室此次修改,建筑面积增加30.55㎡,计容面积减少17.78㎡,基底面积增加29.21㎡,修改后的建筑面积102762.80㎡,计容面积87325.14㎡,基底面积8972.52㎡。变更后的规划许可图纸仍符合地块已批的总平面规划方案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六、公示时间:2016年5月13日至2016年5月22日
七、公示地址: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网站(http://fzjhj.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规划综合组,邮编:528500。
2.电子邮箱: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665311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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