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沥镇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整治工程(交通信号灯及路灯)(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沥镇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整治工程(交通信号灯及路灯)(第二次) 已由有关部门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市政管理办公室
单位地址:南海大沥盐步穗盐路大沥市政办(即原国税大楼)
2、项目概况:
1)工程规模: 工程造价约39万元。
2)招标内容:大沥镇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整治工程(交通信号灯及路灯)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施工范围内所包含的施工内容。
3)计划工期:总工期为 30 日历天。(具体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工程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资质要求: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 人员要求:
2.1项目负责人:
①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如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
②须持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 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5、 具有国家电力监督委员会(或其下属的监管局)颁发的五级或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6、项目负责人应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且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未被佛山市或其他地区因在建项目锁定的人员中选取。且在递交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之日起,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 其它要求:
(1)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2)投标单位被列入南海区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不诚信名单,并在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自列入不诚信名单之日起,投标单位在一年内有不得参加南海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四、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2 年 11 月 27 日~2012 年 11 月 29 日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投标人可在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领取施工图纸光盘及工程量清单。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购买招标文件、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间:2012年 11 月 27 日~ 2012年 11 月 29 日 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6:30。
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4号楼一楼。
交易中心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0757- 85583019、85583020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萧*** 联系电话:0757-82258808 传真: 0757-82132609
购买招标文件指引: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到佛山市内的中国建设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领取施工图纸(或光盘)等资料。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单位: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②账号:4400***********65476;③款项来源:大沥镇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整治工程(交通信号灯及路灯)(第二次) (或简称:隐患路段整治工程招标文件费④收款单位开户:中国建设银行佛山禅城中心支行;⑤缴费金额:150元。备注:“交款人”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报名截止时间和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同为2012 年 11月 29日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拟安排人员的相关证书、业绩证明资料等原件备查。
2、递交时间:2012年 12 月 12 日 上 午 9 时00 分~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资料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或投标文件资料(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
3、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
4、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已在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交易员证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投标交易员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否则,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大沥政务网(www.nhdali.gov.cn/cms/publish/html/files/dali/zwgk/zbcg/)及南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nhcet.com/)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市政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海大沥盐步穗盐路大沥市政办(即原国税大楼)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楼
邮 编:528231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人:萧敏菲
电 话:0757-85579948 电 话:0757-82258808
传 真:0757-85536768 传 真:0757-8213260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1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