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废止关于佛山市社会保障卡收取工本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等2份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原文: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废止《关于佛山市社会保障卡收取工本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等2份规范性文件的通告佛社保〔2021〕33号.pdf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废止《关于佛山
市社会保障卡收取工本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等2份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经评估审查,我局决定废止《关于佛山市社会保障卡收取工本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佛社保〔2011〕88号)、《关于办理延后缴费等业务注意事项的通知》(佛社保〔2011〕102号)等部门规范性文件2份,上述文件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