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605民初25313号原告蔡嘉华诉被告肇庆遨优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浙江之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艾群章根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告
广 东 省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浙江之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章根江:
本院在审理(2019)粤0605民初25313号原告蔡嘉华诉被告肇庆遨优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浙江之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艾群、章根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过程中,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粤0605民初25313号一案的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本院决定本案的合议庭成员由审判长赵芸、人民陪审员叶福成、人民陪审员郭景兰变更为审判长陈妙珍、人民陪审员叶福成、人民陪审员郭景兰,并定于2020年5月11日下午2时30分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第四十六审判庭对本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上述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