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善家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乐善家建设工程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社会工作委员会
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江滨新区8号
(1)工程规模:工程造价为人民币1700059.76元
(2)招标内容: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工程内容为包括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范围内施工总承包。
(3)计划工期:
总工期:必须在90日历天内完工且竣工验收合格。工期实际始计时间为招标人发出开工令之日(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通过工商部门的年审且在有效年审周期内;
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5、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建筑工程专业(如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同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证或临时执业资格证;具有有效的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且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未被佛山市或其他地区锁定。且项目负责人且在递交本项目的投标资料之日起,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专职安全员:至少1名,具有由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施工员:不少于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相关上岗证书。
(4)拟投入到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提供其在投标人本单位购买的2013年1月至2013年7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
7、 其它要求:
(1)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不同的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资料的投标人。
四、 招标公告及售卖招标文件发布时间
2013年8月21日~2013年8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5个工作日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领取方式:投标人报名前须先到佛山范围内的中国工商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单位:佛山市琛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②账号:2013***********2980;③收款人开户行:工行佛山高新支行;④款项来源:JJ2013062;⑤缴费金额:人民币300元。缴款单上“缴款人”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如必须写,请填写“深圳国际”。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传真: 0757-81867001
六、 投标资料的递交
1、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基本开户许可证、拟安排人员的相关证书及社保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的原件备查。
2、递交时间:2013年9月10日 上 午 10时00分~10时30分(北京时间)。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文件或投标文件(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
3、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政府E座三楼301会议室。
4、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资料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资料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不能通过核验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资料。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政务网(http://jiujiang.nanhai.gov.cn/)及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http://www.nhcet.com)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社会工作委员会
地 址:南海区九江镇江滨新区8号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757-86509252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602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范先生、阮先生
电 话:0757-83105307 83805703
传 真:0757-83939018
电子邮件:375949016@qq.com 201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