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通知
南府办〔2007〕11号
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入冬以来,我区火灾事故频发,火灾事故呈上升势头,消防安全形势严峻,1月1日至15日,全区共接处火警70宗。1月1日凌晨0时40分,大沥镇黄岐白沙大街96号的白沙乡府藤厂(无营业执照)发生火灾,大火烧毁生产设备、原料藤条及成品一大批,过火面积3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13万元;1月2日中午12时05分,罗村沙坑工业区的凯迪实业有限公司发生大火,烧毁注塑机、塑料原料及成品一批,过火面积4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16万元;其他镇(街道)也陆续发生多起火灾。为进一步加强冬防工作,遏制火灾多发势头,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事故责任制。
各镇(街道)要认真分析本地区当前消防工作形势,因地制宜提出对策,精心组织,做好安排,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抓住本地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基层组织的作用,加强防火检查,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措施,狠抓火灾隐患的普查整治,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各镇(街道)要认真按照省安委会和区政府部署开展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要求,继续加大对辖区内各单位的火灾隐患普查工作,突出对大型商场、市场、宾馆、学校、医院、车站、夜总会、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以及“三小”场所的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逐一造册登记,***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未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手段。对隐患严重,可能会造成人员群死群伤的,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严防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春节前各镇(街道)要针对上述场所及早部署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类火灾隐患,确保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发动全社会共同做好消防工作。
各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广播媒体的宣传力量,在重点时间、重点区域播放各类防火公益宣传短片;要在重点地段、重点人群集中的地区悬挂宣传横幅和宣传图画;要加大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结合消防安全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的“四进”工作,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防火工作。特别是要根据当前火灾事故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意识和防范处置火灾事故的能力。
四、加强消防执勤备战,切实做好灭火救援工作。
消防大队、各镇(街道)专职消防队要强化执勤备战意识,要针对冬季火灾的规律和特点,立足于“灭大火、打恶仗”的准备,要组织官兵和队员深入辖区,做好水源、道路及重点单位内部消防设施等情况的调查摸底,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以最快速度到达现场。要加大对辖区各类重点单位的灭火救援预案的演练,要做好执勤车辆、器材的检查保养,确保发生火灾后能快速反应、及时救援、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事故的危害。各镇(街道)要加大消防投入,加强专职消防队灭火器材装备的配置和保障,提高执勤灭火能力。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公安 消防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