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江北路东侧规划海五路南侧地块(地块一)567号塔楼Q2裙楼及其地下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前公示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我局现将下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2016年5月24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存在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
联系地址:禅城区朝安北路23号祖庙街道办事处A709
联系电话:0757-82165171
电子邮箱: zmhbs@126.com
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 | 建设单位 | 环评批号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汾江北路东侧、规划海五路南侧地块(地块一)5、6、7号塔楼、Q2裙楼及其地下室 | 禅城区汾江北路东侧、规划海五路南侧地块(地块一) | 佛山高佛置地商业有限公司 | CS【2014】15 | 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33895.***平方米,已建成三栋14层的商业办公楼,自编5#、6#、7#,其中商业裙楼为地上1~4层,为商业和五金专业市场,裙楼包含餐饮用房,首层东侧设有垃圾收集点,地下室为地下一层,主要为地下车库和设备用房。项目7#地下一层设有400KW备用发电机一台,5#、6#、7#地下一层设有3座配电房;消防水泵房位于7#地下一层,生活水泵房位于6#地下一层。 | 该项目按照环保部门审批要求建设,基本落实了污染防治工作。 项目落实了雨污分流工作,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餐饮废水经三级化预处理后引至市政污水管网。 本项目的餐饮项目产生的油烟废气经预处理后由内置烟道引至塔楼楼顶天面排放。 项目地下室设置了进、排风机进行机械排放,地下室停车库汽车尾气引至一层地面排放 项目设置了进排风机、变配电房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了消声、减震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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