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悬挂物审批7个工作日回复
发布时间:2008-08-29 【字体:大、中、小】 禅城户外横幅、喷画等宣传品审批数减少6倍 记者昨天(28日)从禅城区执法局获悉,自去年9月我市停止户外横幅、喷画等宣传品审批以来,禅城辖区内户外悬挂物的审批量由原来的1600多宗下降到240宗,减少了近6倍。对此,禅城区执法局决定将户外悬挂物审批日期由原来的9个工作日缩减至7个工作日。擅挂横幅可罚500元 据了解,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清理整治非法张挂、张贴宣传品的通告》文件规定,全市从去年11月开始禁止悬挂一切户外宣传品,而禅城区执法局去年根据有关要求,从去年9月份已经开始停止对户外横幅、喷画等宣传品的审批工作。执法部门在停止审批的同时,还加强了非法张挂、张贴宣传品的整治工作,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建筑物、道路等地方擅自张挂、张贴横幅、标语的,都属于违法行为,最高可被罚款500元。 据禅城区执法局法制科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一措施造成了户外悬挂物审批量大幅下降,禅城区执法局去年全年共审批了张挂、张贴宣传品、标语牌等悬挂物1600多宗,而从去年9月至今年9月一年的时间里,审批的数量只有240宗,比去年全年减少了近6倍。 该负责人表示,早在去年4月,禅城区执法局就对户外悬挂物的审批时间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减少到9个工作日。鉴于目前审批数量的大幅度减少,禅城区执法局决定从即日起将时间再缩短2个工作日,户外悬挂物的审批时间将由原来的9个工作日,减少到7个工作日。今后,在7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就可得到审批回复。 推行电子显示屏 该负责人说,造成户外悬挂物申请审批减少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对横幅、喷画等的户外悬挂物进行了严格的控制,目前除部分规定范围内的围墙可以用于张贴宣传画、喷画外,其余的横幅等用作悬挂的,都一律不进行审批。另一方面,由于目前禅城区正在推行电子显示屏,例如银行等行业以前需要悬挂大量横幅的,现在改用了电子显示屏,就不需要申请悬挂横幅了,这也大大减少了悬挂的需求。 记者采访获悉,目前禅城区内绝大部分路段已不见户外横幅的踪影,市容环境得到了提升。商家们欢迎这种通过设置电子显示屏代替原来发布广告的形式,认为不仅为商家提供了现代化的户外广告发布渠道,还提升了城市的档次和品位。 禅城区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正与有关部门协商报批安装电子显示屏的手续问题,届时将会出台相关的配套办法,方便有需要的商家报批安装。作为试点的祖庙路目前已设置了共12个门楣电子显示屏,而东方广场、沃尔玛购物广场、火车站、文华公园等9个设置大型电子显示屏的试点工作正在协商之中。(来源:珠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