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镇受理第一例单独二孩申请
我镇受理第一例“单独二孩”申请
4月1日,来自永平村委山塘布村的叶先生在大塘镇行政服务中心计生窗口填写了“单独两孩”的申请表,成为了我镇首例“单独两孩”再生育审批申请夫妇。
“单独两孩”申请人叶先生说:在国家政策还没下来的时候,心理负担还是比较重的。现在政策放开对于我们一家人来说是非常开心的事情。我们主要决定把第二个孩子生下来是因为觉得一个小孩太孤单,长大之后有个伴。
据了解,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单独两孩政策自2014年3月27日起施行。当前,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所谓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者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者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3月31日起,大塘镇已经全面开始受理“单独两孩”申请,在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前对于已经怀孕了的“单独”夫妇可以到镇行政服务中心、村(居)委取申请表,然后补办手续,但必须在6月30日以前补办完毕。还没有怀孕的“单独”夫妇根据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再生育申请,经批准后才能怀孕。
办理再生育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申请,如果女方是外地户籍,需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婚育证明。参照“双独”二孩的办理流程,申请人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第一个小孩出生医学证明、计生证以及独生一方的独生子女证明(需到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证明);已怀孕妇女需提供近期产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的规定,单独家庭一方是广东户籍的,可自由选择夫妻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省份的生育政策执行。对于从外省份迁入并提出单独申请的,按照广东省规定的标准进行认定。
图为:叶先生提交“单独二孩”申请
(三卫计宣 大塘镇卫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