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廷电器(珠海)有限公司5号生产厂房及物料中转仓库扩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浩廷电器(珠海)有限公司5号生产厂房及
物料中转仓库扩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根据浩廷电器(珠海)有限公司的申请,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拟对该公司5号生产厂房及物料中转仓库扩建项目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和《珠海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办法》的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浩廷电器(珠海)有限公司5号生产厂房及物料中转仓库扩建项目
2、基本情况:项目位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南港西路北侧,建设内容包括5号厂房、物料中转仓库、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等,实际总投资2000万港元,其中环保投资54万元,占总投资的2.7%。项目主要从事小型家用电器、个人电器和美容美发电器的生产和销售等,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500万台,实际生产规模为年产420万台,已达到设计生产规模的75%以上。
3、主要原辅材料:电子组件、发热线和导电引线、电源线、胶片和各类电器零部件、塑胶颗粒、水、电等
4、主要污染物:生活污水、工艺废气、固废、噪声等
5、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审批单位:株洲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环境科学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公司;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珠港环建[2010]43号)、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珠港环建[2012]43号)
6、环保验收监测单位:珠海天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等污染防治措施,规范设置排污口,树立了标志牌,建立了环保管理机构,编制了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验收监测结果
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由珠海天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并通过珠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审核,监测报告结论显示:该项目生活污水排放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废气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验收检查情况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局对该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及其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建立了环保管理机构,编制了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具备了相应的污染防治能力,符合竣工环保验收要求。
五、公示时间
自上网公示起7日内
六、公示受理情况
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该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
1、受理单位: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局
2、受理意见电话:0756-7716636、7268461
3、受理传真号码:0756-7716636
4、受理电子邮箱:fengguanying@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