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定中介评估公司的通知
各入围中介评估机构:
我局拟于2008年11月13日星期四上午10点整在我局七楼会议室公开选定中介评估公司,拟评估标的共四个,每个标的各选定1个评估机构,分四轮摇号进行选定。具体标的明细如下:
第一个标的宗地包括:
1、位于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黄金大道19号之二,面积14504.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2、位于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国家火炬计划佛山电子电器产业基地南区178号,面积21382.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第二个标的宗地包括:
1、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新城区E区3号地,面积99707.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2、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新城区C区4号地,面积30327.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3、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新城区C区5号地,面积43136.9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第三个标的宗地为:佛山市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区芦苞园D区34号地,面积40028.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第四个标的宗地包括:
1、佛山市三水区西南镇广海大道东18号地,面积6210.4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2、佛山市三水区西南镇广海大道东20号地,面积6153.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3、佛山市三水区西南镇广海大道东28号1座,面积***06.0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对以上四个标的评估要求如下:
一、委托合同书分别由佛山市国土资源局三水分局白坭管理所、乐平管理所和芦苞管理所及三水区西南组团改造建设办公室与被选定的评估公司签订。相关资料同时提供。
二、若公司法人参加选定的,须带备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及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参加选定的,委托人须带备委托书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三、参加选定会议的中介公司须于2008年11月13日上午10点整带备相关资料到我局办理签到手续,超过10分钟未到或相关签到资料不齐全的,我局将视为该公司自动放弃本次选定。
四、此通知我局以传真的方式发至各公司,请各公司在收到传真的6小时内在本传真件加具“已收到通知”并盖章或签名后传真回我局,若各公司过期不将意见反馈,我局亦视为各公司已收到通知。
传真电话:87707415
特此通知
200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