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告(越文公告字〔202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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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6日发表
越文公告字〔2020〕01号
2019年12月30日下午,我局在广州市越秀区解放中路陶街36-3号前东侧无名像制品档查获《蒋大为男高音歌唱家》、《陌上归人》等音像制品共121张,已现场依法登记保存。现责令相关当事人于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我局依法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到的,我局将依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上述物品作无主物依法处理,但不免除违法行为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1月20日
(联系电话:020-87765805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署前路8号9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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