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头市凯德药品连锁有限公司东方园分店确定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公告2019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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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3日发表
根据《转发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汕人社函〔2015〕573号)和《关于做好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汕社保函〔2016〕66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我局于2019年8月-10月期间对汕头市凯德药品连锁有限公司东方园分店进行材料审查、实地考察和联网验收等评估工作。经评估合格和公示通过、联网验收合格,确定新增汕头市凯德药品连锁有限公司东方园分店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药店名称 | 地址 | 法人代表 | 备注 |
汕头市凯德药品连锁有限公司东方园分店 | 汕头市金平区东方园南区24幢111、112、113号房 | 黄益强 | 市直 |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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