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威格斯门业制品厂新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高明区威格斯门业制品厂新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2月5日至2015年2月11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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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高明区威格斯门业制品厂新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高明区威格斯门业制品厂 |
建设地点 | 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横江村工业区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总投资额100万元,年生产铝合金门6000扇,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玻璃表面绘图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达标排放,型材开料工序中产生的金属粉尘达标排放。 (2)在区域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截污管网建成投入使用前,生活污水经厂区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在区域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截污管网建成投入使用后,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进入区域污水处理厂处理。 (3)经合理布局,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处理后,确保达标排放。 (4)边角废料和废包装材料由建设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于指定垃圾桶内,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涂料桶可以由供应商回收;废抹布手套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
201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