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2018年第二轮交叉巡察工作安排和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派出巡察组对明城镇及其直属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监督。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安排
2018年11月6日至12月底。
二、巡察主要内容
对明城镇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重点检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尊崇党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
(一)党的领导方面,重点发现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到位;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薄弱,政治引领不力,在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旗帜不鲜明;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领导不力、处理不当,影响基层改革发展稳定,给党的事业和群众利益造成损失;团结、领导、动员、教育群众能力不足,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
(二)党的建设方面,重点发现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正常,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到位,党的组织不健全,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班子不团结、违规决策、软弱涣散;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薄弱,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导向不正确,违规用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重点发现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好人主义盛行,不负责、不担当;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力,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违规违纪行为多发等问题。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重点发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四风”问题屡禁不止;“雁过拔毛”“小官巨贪”“乡匪村霸”等违反党的纪律、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懒政怠政不作为、违反政策乱作为、谋取私利妄作为、侵害群众利益胡作为,以及作风不民主、处事不公正、履职不廉洁、行为不守纪等问题。
(五)在做好巡察监督根本任务同时,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维护***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问题情况;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
(六)其他方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重点发现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力问题。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方面,重点发现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贯彻落实***脱贫工作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等问题。
(七)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联系箱、联系电话,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一)联系箱设置地点:明城镇人民政府大院2号楼一楼大堂;
(二)接待群众来访地点:明城镇人民政府大院2号楼4楼410巡察组办公室;
(三)通信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文汇路6号区政府大院区委巡察办转“佛山市区委交叉巡察组第十一组”收,(邮政编码528500);
(四)联系电话:
巡察组联系电话:88831286,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监督电话:88261382(区委巡察办)
(五)网上反映:
登入“廉洁高明网”(http://ljgm.gaoming.gov.cn/),点击“我要举报”专区进行反映;
也可直接输入网址:
http://guangdong.12388.gov.cn/,进行网上反映。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巡察组第二组
(佛山市区委交叉巡察组第十一组)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