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二期扩建项目①厂房及附属楼增加层数修改规划总平面图审查前的公示
依照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将受理“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二期扩建项目” ①厂房(及附属楼)增加层数修改规划总平面图审查的申请事项,现就修改的规划总平面图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申请单位:汕头市为民人防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①号厂房及附属房增加层数修改规划总平面图审查
项目类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二期扩建项目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5601.59㎡,计容面积:18120.81㎡。各单体建筑为:1.①号厂房及附属房:10244.8㎡(丙类、由原来1层增加为3层,局部5层,建筑高度:20.8米,),2.②号厂房:5356.79㎡(丙类、5层,建筑高度23.6米)。
建设地址:汕头保税区B13-2-1地块
公示日期:2019年4月9日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汕头保税区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或保税区管委会网址查询,查询电话83590270。
凡与上述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依照《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83590270
特此公告。
附图:规划总平面图。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