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推广文化义工
深圳将推广文化义工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在公益性文化场馆开展文化义工服务,已经成为衡量场馆管理水平和国际化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
近日,市文化局出台文件,将在市、区各公益文化场馆大力推广文化义工服务,文化局还出台了新的公益文化活动赞助管理暂行办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深圳文化义工初具规模
11月7日,市文化局出台了《关于实施和规范文化义工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深圳是全国较早试行文化义工服务的城市,早在1997年,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就开展了学生义工服务。深圳累计参加义工服务的已有近1500人。
目前深圳的文化义工主要集中在展览场馆,演出场所和其他文化场馆较少。今年3月,我市市级公益文化场馆全部免费开放,对文化义工的需求迫切,市民自觉参与公益文化服务的热情也不断提高。
当文化义工可获得奖励
刚出台的《意见》进一步对文化义工服务进行了规范,明确了文化义工的主要职责和管理方式。义工的主要任务是为公益性文化场馆提供辅助性服务。
文化义工由各公益性文化场馆招募、培训和使用,建立档案制度,实行培训上岗,为义工提供交通、安全、卫生等必要工作条件。同时,《意见》还规定了文化义工的奖励机制。如,义工服务可分类享受公益性文化场馆组织的艺术(演出)观摩、文化艺术消费等。对表现突出的优秀文化义工,由场馆或市有关部门进行表彰。
从即日起,深圳市、区公益文化场馆都将公开招募文化义工,包括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群艺馆、文化艺术中心、剧院、音乐厅等。
鼓励全社会办文化
为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11月12日,《深圳市文化局公益文化活动赞助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办法》规定,赞助方对重大文化活动赞助财产达到一定数额的,可以享有该活动的冠名权、协办署名权,必要时可举行专门的接收赞助仪式。对突出贡献者,市文化局还将提请市政府给予表彰。
市文化局负责人透露,今年深圳还将出台系列公共文化服务政策,包括扶持民间收藏和民间博物馆办法、实行票房补贴办法、扶持社会文化团体办法等,动员全社会参与文化建设将是明年的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