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汕头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招聘工勤人员公告
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的要求,我委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1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考工种、名额、条件
岗位:工勤人员1名,主要工作包括:汽车驾驶、文字录入等。
条件: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良好;本人未因违法违纪被辞退,未受过党、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身体健康;28周岁以下(1982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持有小汽车驾驶证,熟练电脑操作(熟悉文字录入);中心城区户口。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报名时间:2011年10 月20日至21日(上午8 :30 至11 :30 ,下午2 :30 至 5:00 )。
报名地点: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院内2号楼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754-88284056)。
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本人简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1寸彩色相片3张;计生证明;如实填写《汕头市直机关工委公开招聘工勤人员报名表》;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经我委招录工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由我委发给准考证。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作假,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
(一)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初定于 2011 年10 月下旬,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另行通知)。
(二)考试内容
(1)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等基础知识以及计算机应用操作、汽车驾驶等基本常识),不指定辅导用书。成绩列前3名者进入业务技能考试。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面试:面试为计算机应用操作和汽车驾驶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汽车驾驶和计算机应用操作各占50%比重。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考官按照《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的要求组成。
四、体检、考察
对考试合格者,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的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人选,进行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人选。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先后名次。
五、聘用
入围人选经体检、政审合格后,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
六、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考试结果、体检、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同时在以下网站公开发布:
汕头人事网(http://www.strs.gov.cn);
汕头人才网(http://www.strc.com.cn);
汕头市直党建网(http://www.stszdj.cn)。
七、本次公开招聘由中共汕头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754-88284056
联系人:崔维刚
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院内2号楼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754-8898***34(市直纪工委综合室)
0754-88179804(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中共汕头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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